來源: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安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
為推動我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規〔2020〕1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一屆三次、七次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 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緊緊圍繞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要求,推動全市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能源資源應用水平提升,實現自然與人文相融共生、高質量發展與高品質生活相得益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的向往。
二、創建目標
以城鎮建筑為創建對象,實施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以上,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綠色建材應用進一步擴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綠色建筑創建活動,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應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實施,各監管部門結合各自職責督促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實施。新建居住建筑應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基本級或以上要求,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1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一星級要求,地標性建筑、建筑高度超過150米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二星級要求。鼓勵其他新建建筑按照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實施,鼓勵項目單位、運營單位申請綠色建筑標識。
(二)加強綠色建筑管理
加強建筑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強化綠色建筑建設標準執行和建設質量控制。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建筑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含綠色建筑要求。設計階段應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施工圖審查應進行專項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綠色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綠色建筑監理及實施細則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各縣(市、區)、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綠色建筑各項標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項目形成綠色建筑執行情況的閉合管理。
(三)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廳對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規定要求,嚴格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撤銷制度,鼓勵項目單位積極申報二星級綠色建筑標識并開展初審、推薦工作。
(四)推動老舊小區綠色化改造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在分類實施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時,大力宣傳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節水改造,根據小區實際和業主意愿選擇屋面和外墻保溫措施、節能門窗、建筑外遮陽改造;根據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供水設施現狀和實際,更換老舊供水管網,普及節水器具,提高水效。鼓勵有條件的小區按照《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要求,實施綠色改造。
(五)逐步推進綠色住宅用戶參與監督試點
試點推行《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指南》,向購房人提供房屋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方法,引 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鼓勵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六)穩步推進建造方式改革
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建立健全裝備式建筑全要素產業鏈,加大鋼結構在住宅、農房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領域推廣應用。以裝配式建筑為載體,推動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發展,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質量。
(七)繼續提升建筑節能效率
繼續嚴格執行居住建筑節能 65%設計標準,繼續推動新建機關辦公建筑和單體面積在 2 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設計安裝能耗監測系統,積極推進既有公共建筑逐步完善能耗監測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長期推動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有條件的公共機構積極實施合同能源管理。
(八)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力度
推動地方建材產品質量不斷提升。政府投資的工程、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等建設工程項目應優先選用取得標識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逐步提高新建建筑應用綠色建材的比例。鼓勵在建筑設計、施工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鼓勵使用自保溫砌塊和自保溫磚,降低建設成本,進一步提高節能質量。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宣傳,指導建材企業積極申報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認證。
(九)加強綠色建筑技術研發推廣
大力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積極探索試點和推動物聯網技術在監控管理、節能減排和智能建筑中的應用,推動綠色建造與新技術融合發展。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指導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創建實施計劃,細化目標任務,落實支持政策,發揮公共機構特別是黨政機關示范表率作用,確保綠色建筑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住建、發改、經信、教育、司法、市場監督、機關事務管理局、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等各部門要按照《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中的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各項重點任務,確保順利完成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目標。
(三)強化政策支持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杠桿作用,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創建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創建行動投資主體申請獲得綠色貸款。鼓勵各縣(市、區)、園區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綠色建筑的相關獎勵辦法,制定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配套獎勵政策。
(四)強化績效評價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本實施計劃,對各縣(市、區);園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落實和成效開展年度總結評估考核。各縣(市、區)、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組織本縣(市、區)、園區綠色建筑創建績效評價,及時總結當年進展情況和成效,形成年度報告,并于每年 10 月 20日前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強化宣傳引導
認真貫徹本實施計劃,組織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普及綠色建筑知識,宣傳創建行動成效,重點圍繞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重點工作的政策、技術、標準及成效,開展多形式宣傳培訓活動,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創建的社會氛圍。
本實施計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1 年 5 月24 日印發